矿石取样操作规程
作者:网管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5/5/26 8: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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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从袋中央垂直插入,桶装可在桶中央取样,深度可达到1/3~2/3,取得的样品可放入已消毒的容器进行混匀后再取出所需检验用的量和检品留样的量,同时可取2份样品,一瓶为检验用的量,另一瓶为留检样品的量,取样量为100g左右放入已灭菌瓶内其中一瓶现时化验用贴上白纸黑字标签,另一瓶留样用,贴上白纸红字标签储于留样室,标签均应填写品名、规格、批号、取样人、日期等。放入带盖的容器内,避免污染。做化学分析的样品,用同样的取样方法,同时取2份样品放入洁净无毒的塑料袋(封口)取样量为100g左右,同时贴上明显的标记,留检样品和现时化验的样品区别开。
4.4.5对液体(乙醇等)取样方法,进厂的乙醇抽入贮酒缸混匀,从放料口取样,同时取2份样品,1份为现化验的样品,贴上白纸黑字的标签,另一瓶留样用,贴上白纸红字的标签,储于留样室,注明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日期、取样人等。取样量为200ml。
4.4.6取样结束后,填写取样记录、品名、规格、来源、批号、数量、编号、时间、取样人等。
4.4.7 需要重新取样时,应按取样方法办理。 4.5 样品保管:
4.5.1凡检验后的样品,应按批留样或进厂时间留样。 4.5.2 取样时应同时把留样的样品一起取样。
4.5.3 留检的样品应放到留检样品室,贴好标签,写清品名、批号、时间、留样人。并根据样品的性质、特点、分别在不同样品柜内保存,并有记录。
4.5.4 原辅料检品应保存时间为2年。
5.取样后的用具,及时冲洗干燥,淋干,或灭菌消毒、放到指定位置,取样柜保存。
6.保存留检样品、期满后,由留检人员填写清单,报质保部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www.sxzdhbsb.com